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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高考考试录取工作安排

来源:www.lkzklt.com 2025-01-13

物理

智学网依据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得知,2023年内蒙古高考考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1.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委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推行。自治区招委会依据高校在我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2.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参加不同批次录取的高校,分别实行不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招生等特殊种类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

  3.考试报名普通高考考试各科类和高职对口招生各科类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相应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率投档。

  考试报名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或获得所考试报名高校校考合格成绩),且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本科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全部投招生院校。考试报名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专科合格(或获得所考试报名高校校考合格成绩),且文化课总分达到我区对应类别专科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排序,按投档比率投档。

  考试报名体育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本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按届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项(文化课总分或专业课成绩)和投档比率投档;考试报名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达到我区专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率投档。

  填报了特殊种类招生志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单独投档、招生院校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

  少数民族预科班低分数线不能低于在我区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民族班低分数线不能低于在我区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4.按投档比率投档时,当遇见多名院校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时,原则上不受院校投档比率所确定的人数限制(军事类院校按有关规定实行),全部投招生院校。投档人数为计划数乘以投档比率的结果向上取整(军事类院校按有关规定实行)后的数值。

  5.在各批次初次网上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完成后,仍有部分高校录取不满额时,将在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寻求志愿录取。寻求志愿录取后,如有少数高校线上生源仍不足,不可以完成招生计划,可适合降分第三寻求志愿,降分寻求志愿投档后,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普通类各批次大降分幅度低于20分,艺术类、体育类和高职对口招生等是不是降分、降分幅度等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依据录取时的实质状况确定。

  6.录取工作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推行。网报志愿结束后,原则上高校可依据生源状况调整招生计划。高校须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有关专业培养需要、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需要的考生,是不是录取与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缘由作出讲解,高校不能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监督在我区招生高校实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状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7.高校录取新生要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越时间未按需要完成有关环节工作的高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主动与之交流,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可依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况,同时应立即书面公告有关高校,并或有关状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8.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能规定男女孩录取比率,不能对考试报名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能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能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体检,并作为录取依据。

  9.对高考考试成绩达到需要、身体条件可以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人考生,高校不可以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0.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觉得所考试报名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的,可向所考试报名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置,是对政策实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准时书面或者口头回话申请人;是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回话。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讲解不服的,可以向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置不服的,可以向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11.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违规招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的原则,发现一块、查处一块。新生入学后,要通过人脸辨别设施等高科技方法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比对等方法,认真拓展新生入学复查,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骗取加分和特殊种类招生资格,尤其是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置。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配合公安部门、纪委监委等一查到底,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职员的责任。各招生院校应将新生入学复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准时报告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步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原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文章来源:https://www.nm.zsks.cn/kszs/ptgk/zcfg/202305/t20230517_43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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