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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考试语文18个文言虚词经典使用方法分析
而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而且。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
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过秦论》)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却。如: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假如倘若。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等于罢了。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以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着的工具、办法及其他,可视状况译为用拿凭着依据根据用(凭)什么身份等。比如: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逍遥游》)
斧斤以时入山林。(《寡人之于国也》)
(二)起提宾用途,可译为把。如: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寡人之于国也》)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是什么原因,可译为因因为。如:
罚所及,则无以怒而滥刑。(《谏太宗十思疏》)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使用方法同于,可译为在从。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12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使用方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2、用作连词。使用方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不过不可以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含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如:
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归去来兮辞》)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总是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方法或方法。可译为而或省去。如:
引壶觞以自酌。(《归去来兮辞》)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总是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如:
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季氏将伐颛臾》)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缘由的分句前,可译为由于。如: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烛之武退秦师》)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来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归去来兮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等于因此,引出事理进步或判断的结果。
于
于是介词,一直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缘由等,视状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从自跟同对对于给因为等。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
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寡人之于国也》)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比如:
良曰:长于臣。(《鸿门宴》)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比如:
李氏子蟠,不拘于时。(《师说》)
4、复音虚词于是,使用方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一模一样。
(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目前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如此用。
于是葬死者,问伤者,养生者(《勾践灭吴》)
(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依据于的不同使用方法,分别等于在这从这等。比如: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为
为在文言中常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类都是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使用方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比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比如: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比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了为着。如:
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触龙说赵太后》)
(五)表示动作、行为是什么原因。可译为由于因为。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比如: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比如:
现在人为刀俎何辞为?(《鸿门宴》)
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状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她)的它的(包含复数)。如:
女子十七不嫁,其爸爸妈妈有罪;(《勾践灭吴》)
(二)第三人称。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或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可以加的。如: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写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我(自己)。如:
勾践说于国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勾践灭吴》)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作定语,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状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如:
圣人之所以为圣,其皆出于此乎?(《师说》)
吾其还也。(《烛之武退秦师》)
其有敢不尽力者乎?(《勾践灭吴》)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一般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假如;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别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逍遥游》)
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比如: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些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状况,等于假使假如;有些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判断的结果,等于那样就。如: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使用方法都是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一个则字都用在乎思相对、结构一样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不是表示两词之间)是并列关系。可译为就,或不译。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用途,可译作是就是。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所
1、用作助词。
常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状况等。如: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有哪些用途。如:
2、在有的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如:
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3、复音虚词所以。所和以连用,文言文中容易见到。使用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缘由,一种表示方法和目的。如:
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出师表》)
且
1、用作连词。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如: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烛之武退秦师》)
有时等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鸿门宴》)
2、用作副词。等于将将要暂且姑且。
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石壕吏》)
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黔之驴》)
何
1、用作疑问代词。
(一)单独作谓语,问缘由,且面常有语气助词哉也,可译为为何哪些原因。如: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岳阳楼记》)
(二)作宾语,主要代处所和事物,可译为哪儿什么。译时,何要后置。如:
大王来何操?(《鸿门宴》)
(三)作定语,可译为什么哪。如:
然则何时而乐耶?(《岳阳楼记》)
2、用作副词。
(一)用在句首或动词前,常表示反问,可译为为何如何。如:
徐公何能及君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二)用在形容词前,表示程度深,可译为如何多么如何如此。如:
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传序》)
3、复音虚词何如何以。
(一)何如常用于疑问句中,表疑问或诘问,等于如何或什么样。如:
樊哙曰:今日之事何如?(《鸿门宴》)
(二)何以即以何,介宾短语,用于疑问句中作状语,依据以的不同使用方法,分别等于拿什么凭什么等。如:
何以战?(《曹刿论战》)
莫
1、用作无指定代词,充当主语。
(一)代人时,等于无人没哪个。如: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邹忌讽齐五纳谏》)
(二)代物时,等于没什么。
2、用作否定副词。
(一)放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表示否定,等于不。
(二)放在动词前面,表示劝戒或禁止,等于不要不可以。
盖
1、用作副词。
盖用在句首,作副词,表示下边说的一些话,是带有推断性的判定,等于现代汉语中大概推想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的盖也有用于句中的。)如:
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季氏将伐颛臾》)
2、用作连词。
连接上文,起说明缘由有哪些用途,也含有不十分确定之意。如:
盖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谏太宗十思疏》)
因
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是什么原因、依据、方法,可分别译为由于因为趁着凭着经过通过。如:
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谏太宗十思疏》)
不如因善遇之。(《鸿门宴》)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如:
至军中,具以沛公言报项王,因言曰:(《鸿门宴》)
然
1、用作连词,主要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可是但。如:
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鸿门宴》)
然有时和而连用,然代指上文所说状况,而表示转折,等于说这样(如此),可是。如:
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然而成败异变,功业相反也。(《过秦论》)
然还常和则结合,然是承接上文事实,则是由此进行讲解或论断,可译为既然这样,那样(那就),也可单译为那样。如:
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岳阳楼记》)
2、用作代词。等于口语中如此这样。如:
不然,籍何以至此?(《鸿门宴》)
3、用作助词,又分两种状况。
(一)用在形容词之后,作为词尾,等于口语中地。如:
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捕蛇者说》)
(二)用在名词或短语之后,前面有若如犹等词与之照应的,可译为的样子一般那样。如:
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逍遥游》)
4、然还常作应付之辞,同口语中的是的对的相似。或者表示赞成、赞同,即觉得是觉得对的意思。如:
(触龙曰)岂非计久长有子孙相继为王也哉?太后曰:然。(《触龙说赵太后》)
成然之。(《促织》)
虽
虽作连词,在文言中有两种使用方法。
1、用在假设关系的句子里,用途是先承认一种假设,然后转入正意,可译为即便。如:
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捕蛇者说》)
2、用在转折关系的句子里,用途是先承认一种事实,下面再转入正意。可译为虽然。如:
臣虽下愚,知其不可,而况于明哲乎!(《谏太宗十思疏》)
3、复音虚词虽然。
现代汉语用虽然的地方,文言只用一个虽字。文言的虽然,虽是转折连词,然是指示代词,结合在一块,有承上转下有哪些用途,等于虽然这样或话即使这么讲。如:
虽然,受地于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唐雎不辱使命》)
乃
1、用作副词。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于是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如:
王曰:善。乃下令(《邹忌讽齐王纳谏》)
今其乃反不可以及,其可怪也欤?(《师说》)
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触龙说赵太后》)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能作宾语。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3、判断句中,起确认用途,可译为是就是等。如: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4、乃有时还可作连词用,释为假如至于等。
既
1、用作副词。表示动作行为的完结,可译为将来已经完全等,有时既已连用,可译为已经之后;也可表示在隔了一段短期将来,发生了某事,可译为不久,有时既而连用,意义不变。如:
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烛之武退秦师》)
始皇既没,余威震于殊俗。(《过秦论》)
2、用作连词,连接词与词、分句与分句,表示两种状况同时存在,或者由前一分句的事实引出下一分句的推论。常和且则又等词前后呼应。如:
既来之,则安之。(《季氏将伐颛臾》)
即
1、用作连词。有在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让步,可译为即便纵使;或表示假设,可译为假如倘若。如:
即可不死,而离散不相见。(《与妻书》)
2、用作副词。用在动词前,表示前后两件事紧相衔接,或表示两种状况紧相联系。可译为立即立刻就等。如:
(樊)哙即带剑拥盾入军门。(《鸿门宴》)
3、用在判断句起确认用途,可译为是就是。如:
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治平篇》)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状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揉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一般作复指性定语。如:
之二虫又何知?(《逍遥游》)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状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或补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或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的或得,有些可不译。如:
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阿房宫赋》)
(二)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师说》)
(三)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有哪些用途,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四)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有哪些用途,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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