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告》(教学〔2024〕2号)、内蒙古自治区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质,拟定本招生章程。
1、基本状况
(一)学校全名: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二)学校代码:14205
(三)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机场路29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办学种类: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招生计划及录取需要
(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介绍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院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并由我院和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二)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院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安排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小心填报。
(三)体检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实行。
(四)男女比率:所有专业均无性别需要。
(五)本科录取批次
1.文理科:区内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需要安排。
2.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C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需要安排。
(六)专科录取批次
1.文理科:区内高职高专批次
2.高职对口批次:区内高职高专批次
3、录取规则
(一)我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考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平行分录取状况,则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实行。
(二)内蒙古自治区及我院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计划均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我校投档比率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置。
(三)提档比率低于120%。
(四)我院认同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和打折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环境设计、动画、摄影本科专业须获得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低控制线,按投档成绩(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以“分数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根据“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置。山西、河北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有特殊需要的专业:英语(教育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专业需要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高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需要高于90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七)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第一实行国家规定的有关优先录取政策;第二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学费收费标准
(一)本科专业
英语、英语、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物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互联网工程、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新媒体技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金融学、保险学、电商、市场推广、公共事业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学费18000元/年;美术学、环境设计、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21000元/学年。
(二)专科专业
学前教育、新闻采编与制作、云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11000元/学年。
5、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一)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人)、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出色学生干部1000元/人、奋斗奖学金800元/人)及社会爱心人士奖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录取公告书在生源地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高可申请16000元/年),主要解决学费、住宿费等问题;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社会爱心人士助学金,主要解决学过生日常生活成本。
(三)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依据学生具体状况拓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手段给予资助。
6、招生组织及监督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设立并公布招生监督电话,同意考生及考生父母来访、投诉和举报,准时处置各种问题。
(三)所有招生录取员工认真实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同意专门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根据规定程序拓展录取工作。
(四)深入推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达成信息公开透明。由院长签发录取公告书,对录取结果负责,自觉同意社会监督。
7、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及证书类型
(一)学校名字: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二)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与条件的颁发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学位证书。
8、联系方法
电话:0471-3695167、3693067、3693382
传真:0471-3693382
邮政编码:010000
网址:http://www.honder.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机场路29号
9、本章程由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