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1.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怎么样推行?
我省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和“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进步塑造“技能甘肃”,推进职业高等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相对分开,健全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面向普高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分别推行相应的考试招生方法。
2.普高毕业生就读职业高等院校有什么渠道?
一是参加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以考生在普高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职业技能成绩由招生的职业高等院校组织推行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二是参加统一高考考试录取。未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与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统一高考考试进入职业高等院校学习。已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考试。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渠道有什么?
一是中职生升学考试录取。符合我省报名要求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备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职业高等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职业高等院校免试录取。逐步打造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规范,以代替文化素质考试。
二是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招生。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专业,探索拓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招生,拓展中高职五年制分段培养,人才培养策略由职业高等院校牵头拟定,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推行。
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推行策略由省教育厅在每年考试招生前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