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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体育学院高考考试统招招生简章

来源:www.zxrh168.com 2024-06-25

中考心理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4年南京体育学院高考考试统招招生简章》已发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
2024年南京体育学院高考考试统招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名:南京体育学院。学校标识码:4132010330,学校在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代码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南京玄武区灵谷寺路8号、南京栖霞区仙林大道169号。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种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的学校名字为:南京体育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的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与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南京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组织和推行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平时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同意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需要、学校人才培养目的、办学条件等实质状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考试人数、地区协调进步等原因,结合近年来本校分省招生计划编制状况,综合剖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依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低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依据生源状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赞同后实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校专业特征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方位衡量,按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和有关补充规定实行。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加分打折政策。

第十四条 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须符合所填报专业选考科目需要。

第十五条 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调档比率并提档,按“专业清”规则实行各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体能练习专业根据各省政策规定提档,除山西外其他各省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体育成绩更优者;山西进档考生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体育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高考考试文化成绩更优者。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根据江苏中职职教高考考试政策实行;运动练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根据各省政策规定提档,对进档考生按舞蹈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舞蹈类省统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考试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按各省有关政策规定提档,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新闻学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介绍不限外语语种,但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公告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察和录取资格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依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二条 怎么收费(《江苏物价局 江苏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公告》(苏价费〔2014〕136号)、《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的公告》(苏价费〔2017〕243号)和《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方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练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年5830元;新闻学、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5200元;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体能练习专业每生每年5300元;康复治疗学、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6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500-1500元;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内学习阶段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海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成本由外方合作大学根据其规定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法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平台、南京体育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与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相抵触,以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京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咨询及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南京玄武区灵谷寺路8号

邮政编码:210014

咨询电话:025-84755150

电子信箱:zsb@nsi.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nsi.edu.cn

监督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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