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为了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央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需要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需要,结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大众媒体、考生及其父母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名: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945
第五条学校地址:济南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第六条学院办学种类: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拟定招生章程、工作推行策略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工作,打造监督机制,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招生专业介绍及计划
第十条具体招生专业介绍及计划数以2021年各地招考院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计划本)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按教育部需要,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严格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分数线实行。
第十二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实行有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首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寻求(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置。
第十四条改革试点省份,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不提选考科目需要,无有关科目的成绩需要。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实行。
第十六条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途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录取公告书、电话查看、登陆我院网站查看。
第十八条空中乘务、高铁乘务、新荣记零学费班考生入学后需加复试环节,复试不合格者须转入其它专业。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当地经济社会进步水平、办学本钱等状况确定怎么收费。退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东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方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实行。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法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方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与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新生须凭录取公告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舍弃入学资格处置。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时,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份和考试报名资格进行审察,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它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出现的其他问题,按我校有关学籍规定处置。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校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培养策略规定毕业学分需要的,颁发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章程规定的内容假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同,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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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0531-8313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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