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参加高考考试,通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读大学——在“新高考考试年代”,职业教育招生规范改革逐步推进,这种高职单招的方法已成为我省高职院校录取学生的主要途径。湖南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布明年单招工作有关安排。《公告》规定,我省高职单招录取将提升对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比重,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职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职员等社会职员均可报名。
2022年3月7日启动,可填报1-2所院校
《公告》指出,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试(含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要求并已参加高考考试报名的职员,可在2022年3月7日—3月14日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及填报学校志愿。报名实行在线报名,并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考试报名。
依据国家高职扩招工作有关部署需要,我省将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职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职员等社会职员纳入高职单招范围,报名时,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职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职员由有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薪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部分“技能高手”可免试入学
高职单招考试由招生院校单独命题、单独组织考试,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法分考生类别组织进行。
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类、中职类考生分别组织进行。对于应届普通高中类考生,原则上直接用普高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职类考生,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往届普通高中类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招生院校参照中职类考生组织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职员考生依据国家高职扩招有关规定免于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分面试和非面试两部分测试组成,两部分测试的成绩之和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其中,采取笔试、机试或实践操作等客观方法考察考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部分所占分值的比重高于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的80%;采取面试等主观方法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基本状况的分值比重不高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20%。测试同样分考生类别进行,对于中职类考生,根据对口升学相关需求结合招生院校及专业的特点,对学生职业技能状况进行考察,鼓励有条件的院校或有关专业进行实践操作测试;对于普高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入门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
全省单招考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3月17日将来进行,3月底前完成人高考试。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考试报名要求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或本科专业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2、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不是免试录取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不能低于40%
和往年相比,今年我省在高职单招录取时,明确规定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比重,需要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重不能低于40%。同时,省教育厅需要,高职院校要根据“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应届普高考生、往届普高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跨类别调节计划进行录取。对于考试报名两所高职院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录取。
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招生需要的高职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体育、艺术专长生。要组织对体育、艺术专长生考生进行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成绩作为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招生院校按考生专项测试和文化素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要严格控制专长生招生规模,体育、艺术专长生招生的总规模不能超越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6‰。
依据《公告》,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除此之外,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除退役军人考生外,农民工等其他社会职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能转到其他专业。各高职院校要对社会职员考生根据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
切勿相信“内部指标”“交钱包 过”
每年到高职单招前,部分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大肆发布线上或线下广告,以“内部指标”“交钱包 过”“不过包退”名义进行不真实宣传,违规收取考生成本招揽生源。省教育厅提醒各位考生,高职单招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招生院校组织考试、录取过程将严格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内部指标”“交钱包 过”违法违规行为,广大考生切勿相信有关不真实宣传,防止上当被骗。
同时,省教育厅、各地教育局下一步将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各培训机构违规宣传行为的清理整顿和规范治理,高职单招期间将集中拓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违规招揽生源,以“包 过”“内部指标”等名义不真实宣传,向考生和父母收取高额成本等行为严肃处置,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考生如发现有关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对招生院校明码标价,宣称“内部指标”“交钱包 过”等问题线索,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市州的教育局、省教育厅举报反映(省教育厅联系电话为:0731-8471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