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质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实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大众媒体、考生及其父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名: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
10113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晋中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邮政编码030801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办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山西农业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要紧事宜。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办公室、录取监督办公室等具体工作机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作为成员参加,对招生工作程序和录取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
山西农业大学的新生录取公告书由校长赵春明签发。
第十三条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平时事务。
第十四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行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工作,录取监督办公室负责组织拓展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考生申诉等有关事宜。
第四章考试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需要:2021年招生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需要:实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业态进步设置的新设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所属学科门类的专业体检需要实行。入学后要进行复查,发现高考考试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做退学处置。
第十七条各专业(类)录取男女比率不限。
第五章招生计划分配及用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调档比率:依据各省(市、区)生源状况确定调档比率,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十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进步需要,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促进专业教育内涵进步、提升教育水平。
第二十一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就业率与社会需要等方面的状况,由学校统筹拟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二条预留计划数及用原则:我校预留计划数低于校本部年度本科计划的1%。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生源水平调控及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同分排位原则,按其规定实行;若未规定同分排位原则,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当考生成绩没办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没办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置。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对推行考试招生规范综合改革的省(市),分别以该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实行。
第二十五条高考考试加分或降分录取,赞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考试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六条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根据有关省(市、区)艺术(美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实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线的首要条件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状况,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成绩达线的首要条件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状况,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学校在山西有关市(县、区)拓展公费农科生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公布为准。公费农科生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先对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审核和分配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定岗单位所在县(区)生源出现缺额时,从定岗单位所在地市的县(区)中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如仍不可以完成计划,从录取额已满,仍有服从志愿调剂考生的其他县(区)进行调剂,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录取时生源所在县(区)以高考考试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预录取考生需要与定向就业县(区)签订《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公费农科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八条本硕统筹班采取本科与硕士两个阶段统筹培养模式,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推行方法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硕统筹培养实验班管理方法(试行)》实行;卓越人才实验班实行单独编班、小班讲课,整理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实行个性化培养,并积极引入实践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广阔的自主学习空间和社会实践平台;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其中农学专业中包括农学和农学(功能农业方向)两个专业(方向),园艺专业中包括园艺、园艺(药茶方向)、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方向),植物保护专业包括植物保护、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方向)两个专业(方向)。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一般采取“1+3”或“2+2”的学年制培养模式,由学院依据实质教学需要选择。即学生用一年或两年的时间修完规定的专业大类共修课程后,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管理方法(试行)》,分流到专业大类内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九条学校动物医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三十条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报名需要可以熟练运用汉语拓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怎么收费严格实行山西进步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批准的规范。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需要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与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际教育交流的有关政策与山西拓展国际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学校与美国博伊西州立大学等部分海外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互认培养课程及修读学分,鼓励符合条件的在校出色本科生申请到海外大学学习交流。
第三十四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职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持录取公告书与当地教育部门获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招生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法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看。
学校网址:http://www.sxau.edu.cn/
电子邮箱:zb@sxau.edu.cn
咨询电话:0354-6288909
传真:0354-6288909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