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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来源:www.aizhizhuang.com 2025-01-18

中考心理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平台获悉,2024年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发布,提醒各位考生认证阅读招生章程,选择合适的专业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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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教育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根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进改革革新,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工作实质,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公开程序、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拓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同意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大众媒体、考生、父母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是社会知道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学校拓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性质及简况

1. 学校全名: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2. 学校代码:4262051378

3. 层次:高职(专科)

4. 办学种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 地址:甘肃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情。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平时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实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严格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分数线实行,依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分配根据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未推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第一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难以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难以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专业;在推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需要,外语语种不限,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美术)类招生:艺术类(美术)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用省内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状况下,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状况,则根据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根据学业水平成绩,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进校后测试确定;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类别分别划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中高职贯通培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进步,根据综合评价、过程性考核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我院和合作中职学校一同拟定的中高职衔接贯通人才培养策略所列课程为准,依据专业学生综合文化素质、专业基础能力和德育方面的表现,结合中职学校实质教学内容确定。组织学生参加转段升学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单考单招招生:根据《2024年甘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推行策略》实行。结合考生实质状况单独组织考试,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院赞同并实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我院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孩无比率限制。

第十八条 我院对考生体检的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实行。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过互联网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学校邮寄录取公告书。

第五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条 学院纪检监督部门对招生工作推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一条 学院以“公开报名要求,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法,同意社会各界监督。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通过综合评价、中高职贯通培养、中职升学、单考单招考试招生,录取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助学金、平时教学习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考试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方位复查和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有关机构备案,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舍弃入学资格处置,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职(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依据属地原则,实行《甘肃进步和改革委员会、甘肃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收费问题的公告》(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怎么收费,学费:45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四人间1100元/每生每年,六人间900元/每生每年。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院长奖学金、优质生源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可依据我们的实质状况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实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需要、规定如与本章程有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有关事宜。对假冒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方法:

联系电话:0931-8258619 13309401010

学校网址:https://www.gscmxy.edu.cn/

通讯地址:甘肃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邮政编码:730207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推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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