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创办于1954年,办学习历史来自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教育部批准、重庆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具备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面积2688亩,校舍建筑面积98.98万平米。
1.学校全名:重庆师范大学
2.学校标识码:4150010637
3.主管部门:重庆教育委员会
4.办学种类及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5.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6.办学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沙坪坝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北碚校区:重庆北碚区团山堡1号
7.就读地址:2024年普通本科新生依据安排分别入读大学城校区和北碚校区。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需要的,颁发重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与条件的,颁发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推行本科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为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目、生源水平、人才需要、毕业生就业等状况,结合自己办学实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介绍、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长寿区、江津区、璧山区、铜梁区、荣昌区等5个区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地方优师计划采取定向培养的方法,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丰都县、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1个区县中学。终分区县计划安排以重庆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录取后、获得公告书前须签订有关协议,对拒签合同的录取学生,取消其优师计划录取资格。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未按规定履约的,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课程,各大类根据大类招生专业介绍分流推行细节实行专业分流。大类所含专业以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我校与英国知山大学合作举办、教育部批准的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注册两校学籍,两校联合设置课程和教学大纲,一同讲课。前三年在我校学习,英方派送师资到我校讲课,符合需要的学生第四年进入英国知山大学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英方院校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与条件的,可同时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知山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该项目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十条 学校预留低于总计划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用法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考试报名条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考试报名语种限英语,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需要。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拟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需要及有关补充规定。依据专业的特征、行业需要和培养目的,学校部分专业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
2.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饰与服装设计、化学、材料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不招色弱、色盲。
第十三条 音乐表演专业仅招收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为主项的考生,该专业在各省市招生方向及主项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舞蹈学不招收体育舞蹈、时尚舞蹈。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实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拟定的招生政策,认同其加分、降分投档规定及各类别投档比率。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确定考生专业。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录满的计划用于服从调剂且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
(一)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分相同时,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2.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成绩。
(二)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使用省级专业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分录取。投档分相同时,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3.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考试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实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三)体育教育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专业成绩为排序分,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第十六条 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实行高考考试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介绍(类)规定的选考科目需要。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八条 学费、住宿费等怎么收费严格根据重庆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实行。
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各专业每年秋天学期开学初,普通类专业按3000-6875元,艺体类专业按4375-11500元的不同标准预收,其中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25000元预收(该专业学生在海外修读期间需按外方学费收费标准缴纳外方学费,不再缴纳国内学费),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各专业怎么收费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汇编及我校《新生入学导读》上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质学习时间和实质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北碚校区住宿费400元-800元/生学年,大学城校区住宿费800元-1200元/生学年。
学校大类招生专业介绍分流前按相同种类专业怎么收费就高预收,分流后按确定专业的规范收费并结算分流前学费。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还可参评校级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文体竞赛、革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第二十条 学校设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支持;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专项助学金等多种资助途径。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依据专业特征、行业需要和培养目的:
(一)考试报名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考有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有关需要的,建议小心考试报名;口吃的考生建议小心考试报名师范类专业。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中的翻译专业,在大类专业分流时考生语种须为英语。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中英双方师资联合讲课,专业课程中,英方讲课比率为50%以上,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建议小心考试报名。
(三)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中国大陆西藏班、中国大陆新疆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听障生单招、运动练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新疆协作计划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实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持录取公告书,按学校相关需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察,如发现新生的录取公告、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质状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在3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存活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紧急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看重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同意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凡以重庆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重庆师范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法
学校网址:www.cqnu.edu.cn
本科招生网:zsb.cqnu.edu.cn
招办邮箱:cszb@cq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65911111
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363403
通讯地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邮政编码:40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