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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models555.com 2025-02-06

中考心理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发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image.png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工作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知道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拓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状况

(一)学校名字: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二)办学种类: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地址:天津宝坻区周良街道祥瑞大街18号

(五)学校介绍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公司合作举办,根据独立学院的模式和机制打造的本科层次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是以管理学和经济学为主,兼有工、文、教育、艺术学科的独立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介绍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金融学、金融科技、数字经济、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推广、AI、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经济统计学、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学前教育、广告学、传播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需要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位授与细节》需要的毕业生,授与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方位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其为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平时工作。

第六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工作严格实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拓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怎么收费

第七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依据进步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进步、生源情况和社会需要,制定2024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介绍、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的用法须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赞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数低于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八条 怎么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经济学类、文学类(不含外国语言文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工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艺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2000元;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四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6人间)。

怎么收费如有调整,以我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实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实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拟定的录取政策、与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考试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同意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平行志愿录取,实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顺序志愿录取,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院校志愿为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试报名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试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考试报名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实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拟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按含有加分的投档成绩决定是不是录取,在安排专业时依据含有加分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不是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的考生,假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的专业;假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置。

第十三条 对普通类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高考考试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需要。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 在实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策略及有关方法实行。

第十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凡考试报名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相应艺术类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志愿,根据各省(区、市)规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根据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所在区域有特殊规定,以当地招考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审察和复查,对以下状况不予录取或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1.紧急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不需要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紧急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成人两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紧急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靠。

5.慢性肝炎患者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状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所有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可以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可以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3.不可以准确辨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可以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含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可以准确在显示器上辨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可以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十八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部分招生专业介绍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在接到各省(区、市)招考部门核筹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公告书,录取公告书以特快专递的方法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公告书和身份证,按学院相关需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察,审察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存活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规范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策略对学生进行培养。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感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具体方法与审批步骤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转专业推行细节》实行。

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读期间不允许调整专业,海外学费根据赴他们学校当年公布学费收费标准实行。

第二十二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通过科学合理设置课程、当令调整教学内容、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三条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是独立学院,是民办性质,尚未拓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和减免学费工作,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凡以前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同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咨询职员的建议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是学校录取。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讲解。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看方法

网址:https://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咨询电话:022-22412000,22410821

监督电话:022-22410864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宝坻区周良街道祥瑞大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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