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名: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663。
办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贵州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学制三年,文理兼收。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策略需要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放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四章怎么收费
第七条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五章考试报名条件
第八条报名要求
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高毕业生及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考试报名。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需要
外语语种不限,但本校外语课用英语讲课,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小心填报。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十条招收男女孩比率的需要
助产专业建议女孩考试报名,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情况的需要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依据专业需要,考试报名护理专业考生身高需要:男孩高于165厘米,女孩高于153厘米,考试报名助产专业女孩高于153厘米,其他专业身高不限。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率有特殊规定,按生源地投档比率需要实行。
(二)严格实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拟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加或降分后成绩进行投档、分专业。
(三)对进档考生按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四)没有完成的计划,依据各省安排进行网上寻求志愿,如寻求志愿后仍然没有完成计划,经招生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将计划调生源较好的省、市、自治区。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学校招生计划及组织计划推行工作。
第十四条联系方法
学校官址:http://www.qnmc.cn
联系电话:0854-8519055、8516321
联系人:冯老师、龙老师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实行。